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明确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中除医保支付之外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截至2020年2月4日,全市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72亿元。
二是进一步做好预拨调度。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提前拨付医保基金4.3亿元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三是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建立“即收即付”拨款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职能部门经费需求,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以最快速度直接拨付到医疗救治单位或防疫物资供应商。
四是进一步落实政策保障。联合人社、卫健等部门印发《关于明确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依法保障广大奋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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